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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B202605051
二、项目名称: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01、13965149788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六、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220室
联系人:许工
电话:18656567938
(二)采购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人:许晓芳
电话:13965149788
附件:

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B202605051
二、项目名称: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01、13965149788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六、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220室
联系人:许工
电话:18656567938
(二)采购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人:许晓芳
电话:13965149788
附件:

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B202605051
二、项目名称: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01、13965149788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六、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220室
联系人:许工
电话:18656567938
(二)采购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人:许晓芳
电话:1396514978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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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B202605051
二、项目名称: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01、13965149788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六、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220室
联系人:许工
电话:18656567938
(二)采购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人:许晓芳
电话:13965149788
附件:

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B202605051
二、项目名称: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01、13965149788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六、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220室
联系人:许工
电话:18656567938
(二)采购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人:许晓芳
电话:1396514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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