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水县鲜食玉米加工项目(二次)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涞水县鲜食玉米加工项目(二次)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涞发改招标核(2026)011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涞水县 | 招标内容: | |||||||||||||||||||||||||||||||||||||||
| 涞水县鲜食玉米加工项目(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鲜食玉米加工项目施工招标已由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6)21号、涞发改招标核(2026)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涞水县鲜食玉米加工项目(二次)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单层丙类门式钢架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2722.24m,层高7.2米,配套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含电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等,不含工艺配电,弱电系统)。2.1.3建设地点:涞水县涞水镇2.1.4计划工期:5个月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钢结构厂房及配套建设,包含厂房基础施工,主体钢结构安装、围护系统施工、屋面及墙面保温工程、地面硬化、给排水及电气配套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所在地叁级资质未取消的,可提供叁级资质并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证明文件)或钢结构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需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7 00:00至2026-07-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06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 (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左争, 联系电话:0312-45223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帆, 联系电话:0312-594577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2-4522361 电子邮箱:laishuifupin@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付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