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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柯桥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项目详情

柯桥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绍柯集土告〔2026〕拍字第 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审核,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棠一集体经济组织、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红星集体经济组织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柯桥漓渚2025-01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
名称
土地
坐落
出让
面积(㎡)
用地性质
建筑
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建设工期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

1
柯桥漓渚2025-01地块
东至村道,南至农地,西至农地,北至村道
5350
农村产业用地(乡村旅馆)
3745-4815
0.7-0.9
≤40%
≥10%
40年
3年
742.58
149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地下空间利用:地下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屋脊线高度控制在20米及以下;该地块产权需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
◆该地块建筑风貌方案纳入规划设计条件书。竞得者需提供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实施方案须经漓渚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地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得转让。
◆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土地竞得者须与集体土地出让主体、漓渚镇人民政府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2018]27号”文件执行,受让人须按照地面沉降危险性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落实地面沉降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柯桥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为100%;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拍卖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9:00至2026年8月5日16:00。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8月6日9:3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交易不设置底价,该地块的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参照执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随带单位公章并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审核资料(详见出让须知),到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竞得入选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四)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含起始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
(五)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充土地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交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首先抵充滞纳金;如竞得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含合同定金)。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具体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12室(蒋先生 电话:0575-84789093)。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如有不明,对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和属地政府;对竞买规则和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575-85597206
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5-85678685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棠一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67505283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红星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867519369
七、媒体发布
本公告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q.gov.cn/col/col1658072/index.html)等网站发布。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棠一集体经济组织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红星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