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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上海区域分中心-物流公司货运代理公司浙江宁波LNG项目液化天然气船舶代理服务协议-20260428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分中心-物流公司货运代理公司浙江宁波LNG项目液化天然气船舶代理服务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物流公司货运代理公司浙江宁波LNG项目液化天然气船舶代理服务协议
1、物流公司货运代理公司浙江宁波LNG项目液化天然气船舶代理服务协议。
2、服务地点:浙江宁波。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4、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026年05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详见商务建议书
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止)已完成的至少1次散液类(包括但不限于液化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或甲醇等)进/出口外贸船舶代理服务业务业绩,提供相关作业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包括①船舶代理服务相关的合同或邮件委托;②船舶代理服务相关的申报材料,如散液类(包括但不限于液化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或甲醇等)进/出口外贸船舶单一窗口运输工具申报截图、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安全适运声明书等。
(2)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 为无效业绩。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资质,需要提供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备案回执、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网站www.casa.org.cn下载的2026年已备案国际船代企业名单、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https://wtis.mot.gov.cn查询截图。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名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申报员证书复印件
服务商需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1)我司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我司承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3)我司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陈洁,021-22833350,chenjie@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
2026年4月28日  
 
意见反馈
附件
附件2:采购商务建议书.docx
附件2:技术要求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