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安全应急及技能提升类培训授课服务专有协议-20260622 | (详见技术要求附件) | (2026年7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1个合同的安全/技能类培训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合同含税金额(同一个年度协议累计订单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若业绩合同为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2)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 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 。2) 与合同相关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3)与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同一个无固定总价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只算为1个有效业绩。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支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