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青海民和县松山水质提升建设项目标段一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民和县松山水质提升建设项目标段一施工
民和县松山水质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施工类型)
(招标编号:E6301000076062598001001)

招标人
民和县节约用水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电话
0972-8581063
代理机构
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971-4329989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开标地点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19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单位名称
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报价
姓名及职业(职称)资格证号
技术负责人
工期
质量
业绩
第1名
四川尚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4614902.540元
姓名:胥忠艳
证书编号:川2512023202306484
姓名:罗林先
证书编号:HS09Z4852
120
合格
见公告附件
第2名
安徽中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4615239.610元
姓名:李求索
证书编号:皖2342023202306141
姓名:江丛祥
证书编号:9342023000601009989
120
合格
第3名
中政宇建设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4614525.430元
姓名:杨华国
证书编号:赣2362021202188446
姓名:孙毅强
证书编号:36202013021837
120
合格
评标情况
否决投标单位
否决投标原因
筑为未来集团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河南永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
安徽中旭丰创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信誉要求: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信用中国”、“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截图。提供不符合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截图时间要求。
杭州丰圣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3条未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截图。
四川恒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
杭州华深建设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
智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2、财务要求
河南云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
浙江聚橙建设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
安徽宸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
河南盛园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
四川越盈新材料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
云南辰禹建设工程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
云南沛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
四川康亿建设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他要求第6条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近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

备注:如有异议,请向民和县节约用水技术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72-858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