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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黄庄综合能源站)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0111-17-01-769762
投资项目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黄庄综合能源站)
招标项目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 (黄庄综合能源站)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
标段(包)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 (黄庄综合能源站)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
公示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 (黄庄综合能源站)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7-09 10:30:00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广东华士特威石油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91440300797957554A

福建省实华石油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91350000759372520Q

湖北新强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914201067283353211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福建省实华石油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91350000759372520Q 7591094.64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朱武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2 湖北新强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914201067283353211 7594860.01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周尚能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3 广东华士特威石油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91440300797957554A 7521453.46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孟子鹏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异议受理部门 (主)广州旭曜能源有限公司,(成)广东云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庄北路12号101、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218房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3645315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主)广州旭曜能源有限公司,(成)广东云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6453152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庄北路12号101、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218房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16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21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去专家签字评标报告.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0111-17-01-769762
投资项目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黄庄综合能源站)
招标项目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 (黄庄综合能源站)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
标段(包)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 (黄庄综合能源站)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
公示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 (黄庄综合能源站)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7-09 10:30:00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广东华士特威石油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91440300797957554A

福建省实华石油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91350000759372520Q

湖北新强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914201067283353211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福建省实华石油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91350000759372520Q 7591094.64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朱武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2 湖北新强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914201067283353211 7594860.01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周尚能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3 广东华士特威石油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91440300797957554A 7521453.46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孟子鹏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异议受理部门 (主)广州旭曜能源有限公司,(成)广东云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庄北路12号101、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218房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3645315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主)广州旭曜能源有限公司,(成)广东云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6453152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庄北路12号101、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218房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16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21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0111-17-01-769762
投资项目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黄庄综合能源站)
招标项目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 (黄庄综合能源站)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
标段(包)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 (黄庄综合能源站)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
公示名称 大源街大源村留用地项目 (黄庄综合能源站)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7-09 10:30:00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广东华士特威石油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91440300797957554A

福建省实华石油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91350000759372520Q

湖北新强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914201067283353211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福建省实华石油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91350000759372520Q 7591094.64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朱武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2 湖北新强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914201067283353211 7594860.01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周尚能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3 广东华士特威石油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91440300797957554A 7521453.46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孟子鹏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异议受理部门 (主)广州旭曜能源有限公司,(成)广东云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庄北路12号101、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218房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3645315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主)广州旭曜能源有限公司,(成)广东云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6453152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庄北路12号101、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218房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16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21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