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油发展-深圳区域中心-酸化罐维保服务-2026年4月第45批次1个采办包20260422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采办计划公告海油发展-深圳区域中心-酸化罐维保服务-2026年4月第45批次1个采办包20260422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商务
联系人:高川,电话:0755-26023570;邮箱:gaochuan@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深圳区域中心
2026年4月22日
意见反馈
附件
供应商承诺书.docx
技术要求书.docx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采办计划公告海油发展-深圳区域中心-酸化罐维保服务-2026年4月第45批次1个采办包20260422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办内容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酸化罐维保服务 | 具体见附件技术要求书 | 2026年5月 |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3、应答人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1)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承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3)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4、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酸化罐类维修或设备类维修服务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应答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和服务验收材料。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 A、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采购内容; B、服务验收材料可体现为完工验收单(具有签字或盖章)或验收意见(具有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 备注:上述两项资料(合同及服务验收材料)均需提供,缺一不可,否则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供应商统一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近三年(2023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5)如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6) 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商务
联系人:高川,电话:0755-26023570;邮箱:gaochuan@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深圳区域中心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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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承诺书.docx
技术要求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