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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苏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清洁能源公司2026-2029年江苏地区海管3LPE、3LPP防腐外委加工专有协议

公告-采购意向
上海,江苏 上海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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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窗体顶端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清洁能源公司2026-2029年江苏地区海管3LPE、3LPP防腐外委加工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清洁能源公司2026-2029年江苏地区海管3LPE、3LPP防腐外委加工专有协议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技术文件》
2026.6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
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
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反馈时请提供材料!!!

(2)★资质要求
须具备并提供防腐管道元件制造证书(AX级范围包含3PE)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范围包含3PE)

(3)★ 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已完成的管径6英寸~48英寸的防腐3PE或3PP涂敷60万㎡的累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业绩合同复印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业绩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或签字)、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 1 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 1 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

(4)★设备台账及设备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照片、发票或采购合同,见技术文件:第五章资源配备要求,1.机具要求,表1中1、2、3项);
 

(5)★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3年(2023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6)★服务商要求*
   a) 承揽中国海油业务量需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b) 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得为 0,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入自有社保人数,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c)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需出具非唯一服务客户的承诺及海油外业绩等支持性材料。
 
 
 
 
 
 

(7)★服务要求承诺书:详见附件
 反馈时请提供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窗体顶端
联系人:王红红
电话:0519-83299392
 邮箱:wanghh31@cnooc.com.cn
                          
2026-06-08 18:00:002026-06-14 16: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采办计划公告要求.docx
计划公开操作及注册指南!.docx
服务商承诺书.docx
技术要求书-6.8.docx
商务建议书-6.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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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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