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L3206930324000005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新能源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备〔2026〕1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2.2 建设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晨阳路7号
2.3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晨阳路7号,利用江苏能达江海开发有限公司厂房
二、厂房三和厂房四的屋顶屋面建设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为1.75MW,本电站建成后第一年发电量约为210万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工程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晨阳路7号,利用江苏能达江海开发有限公司厂房
二、厂房三和厂房四的屋顶屋面建设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为1.75MW,本电站建成后第一年发电量约为210万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76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及光伏电站建设相关的采购、安装、调试;配合供电公司及有关部门做好并网、政策协调等工作;负责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安装、建筑结构施工;进行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调试及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供性能质量保证、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服务;承担后期运维(含试运行期间运维,运维期 5 年)。同时,需提供设备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办理建设工程及运维期保险(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等本工程涉及的所有保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服务,确保电源与电网同步投运。光伏组件、交流电缆、光伏专用直流电缆、并网柜等具体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t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R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新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证书核发地为江苏省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领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
④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C3安全员证书或C1加C2安全员证书)、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R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且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被解除限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本工程□接受t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7 月 16 日 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违法转包,未按要求及时履约,履约过程中拒不服从合理管理指令,履约质量不到位,不配合或未按照招标(采购)人合理要求实施项目等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情形),均视为履约不合格。招标(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中标人一年及以上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行业主管部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13-8119556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12320600MB0229147E
L3206930324000005002001


(标段编号:L3206930324000005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新能源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备〔2026〕1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能达信息技术产业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2.2 建设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晨阳路7号
2.3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晨阳路7号,利用江苏能达江海开发有限公司厂房
二、厂房三和厂房四的屋顶屋面建设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为1.75MW,本电站建成后第一年发电量约为210万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工程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晨阳路7号,利用江苏能达江海开发有限公司厂房
二、厂房三和厂房四的屋顶屋面建设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为1.75MW,本电站建成后第一年发电量约为210万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76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及光伏电站建设相关的采购、安装、调试;配合供电公司及有关部门做好并网、政策协调等工作;负责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安装、建筑结构施工;进行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调试及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供性能质量保证、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服务;承担后期运维(含试运行期间运维,运维期 5 年)。同时,需提供设备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办理建设工程及运维期保险(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等本工程涉及的所有保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服务,确保电源与电网同步投运。光伏组件、交流电缆、光伏专用直流电缆、并网柜等具体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t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R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新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证书核发地为江苏省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领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
④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C3安全员证书或C1加C2安全员证书)、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R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且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被解除限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本工程□接受t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 初步评审 |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进行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进行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新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电力设施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注册在投标单位)。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 动态监管查询 | 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限制市场准入 | 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且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被解除限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1.3 | 响应性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评标入围 |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分 |
| 2.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市政类信用得分*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7 月 16 日 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违法转包,未按要求及时履约,履约过程中拒不服从合理管理指令,履约质量不到位,不配合或未按照招标(采购)人合理要求实施项目等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情形),均视为履约不合格。招标(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中标人一年及以上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 | 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 |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杨伟 |
| 电 话 | 0513-81529979 | 电 话 | 18906296209 |
| 传 真 | / | 项目负责人 | 杨伟 |
| 邮编 | / | 传 真 | 0513-85128770 |
| 电子 | / | 邮 编 | / |
| 电子邮箱 | 543907018@qq.com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行业主管部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13-8119556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12320600MB0229147E
L320693032400000500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