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中国电建水电九局安龙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PC-0109-26J5-FG0244
一、采购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方式采购三峡能源贵州省安龙县兴隆镇 100MW 风电场 EPC 总承包项二次设备,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支付,报价方式为一次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二、项目概况2.1 工程名称:三峡能源贵州省安龙县兴隆镇 100MW 风电场 EPC 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2 工程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洒雨镇、龙广镇和新桥镇。2.3 项目简介:三峡能源贵州省安龙县兴隆镇 100MW 风电场 EPC 总承包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洒雨镇、龙广镇和新桥镇,由三峡新能源安龙发电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投资建设,河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监理单位。该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与水电九局组成联合体中标,采用 “设计-采购-施工”的 EPC 总承包模式。项目拟安装风机 18 台容量为5.56MW ,叶轮直径为 200m 的风电机组。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在汇集本工程 100.08MW 风机电力后,以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至 20kV 安龙变电站。2.4 交通与气候条件:项目交通便利,紧邻市政主干道路;整体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雨热同期,四季分明但温差较小。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3.1.采购内容序号 设备名称 特征描述 单位 数量 备注1 二次设备 包含不限于以下所有设备 批 1二次设备的主要设备及系统1.1 综合自动化系统 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时间同步系统 详见技术规范书1.3 故障录波装置 详见技术规范书1.4 电能质量监测装置 详见技术规范书1.5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阀控式铅酸 AGM) 详见技术规范书1.6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 详见技术规范书1.7 110kV 主变压器保护 详见技术规范书1.8 110kV 线路保护 详见技术规范书1.9 频率电压紧急控制装置 详见技术规范书1.10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详见技术规范书1.11电能量采集系统、发电计划申报系统及网厂信息交互平台详见技术规范书1.12 同步相量测量装置 详见技术规范书1.13 风功率预测系统 详见技术规范书1.14 AGCAVC 控制系统、一次调频系统 详见技术规范书1.15 光通信设备、调度数据网、综合配线柜 详见技术规范书1.16 通信电源 详见技术规范书1.17 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围栏 详见技术规范书1.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详见技术规范书1.19 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风机平台) 详见技术规范书合计 1★主要设备厂家品牌推荐序号 主要部件名称 品牌 备注1 二次设备主体 南瑞继保、国电南瑞、南自、四方、长园深瑞、许继电气或同等品牌产品2 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大唐科源、深圳奥特迅、珠海泰坦或同等品牌产品3 蓄电池 德国阳光、美国海志、德国荷贝克、瑞士欧瑞克或同等品牌产品4 风功率预测设备 南瑞继保、东润环能、国能日新或同等品牌产品注明:
(1)以上采购规格型号及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建设方投资计划、施工图、征
地拆迁、设计变更、政府行政调节等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乙方不能以此数量发生变化为依据向甲方提出调价和索赔。
(2)建立的集中监控系统子站需接入三峡新能源集控中心总站(总站设备及系统由南瑞继保建立,为保证系统平稳运行,需匹配相应品牌设备及系统)。3.2 报价要求:乙方应按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报价,并配合甲方完成深化图纸的设计工作;深化图纸设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技术规范书中注明的按需提供相关内容的所有成本,均应全额包含在乙方的响应报价中,不作额外计取。3.3 质量要求: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南网产品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四、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三峡能源贵州省安龙县兴隆镇 100MW 风电场 EPC 总承包项目指定地点。
五、交货日期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
六、付款方式6.1 设备预付款支付
(1)合同生效提供以买方为受益人合同总价 10%的预付款保函(中、建、工、农四大银行见索即付保函),经买方审核无误后 15 天内买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 10%的预付款,卖方不提供预付款保函,买方不支付预付款。格式见附件 2
(2)保函须保证自卖方供应合同清单内设备全部到达现场后 30 日内有效,卖方申请后买方在 20 日内退还预付款保函。
(3)在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包含但不限于交货期、质量、资料与技术服务等),买方要求收回预付款时,预付款保函担保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若买方有已接收并投入使用的合格设备,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不影响买方对预付款金额的全额收回)。6.2 设备到货款
为实际到货设备金额的 60%,卖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进度将合同设备交付到现场交货地点,履行交货验收手续后,卖方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
(1)设备开箱验收证明及卖方出具的该设备的合格证书。
(2)金额为实际到货合计金额 60%的财务收据。
(3)金额为实际到货合计金额 100%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资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 30 天内向卖方支付当批到货设备 50%的到货款,另 10%到货款以预付款抵扣。6.3 并网验收款为实际到货设备合计金额的 20%。设备连续 72 小时可靠性运行试验及性能试验后,买方向卖方签发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合格证书,卖方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
(1)金额为实际到货设备合计金额 30%的财务收款收据。
(2)初步验收证书。以上资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 30 天内向卖方支付并网验收款。6.4 项目竣工验收支付设备合同总价的 10%。项目竣工验收后 30 天内支付实际采购设备价格 10%货款,卖方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
(1)金额为实际到货设备合计金额 10%的财务收据。
(2)买方根据南方电网要求需要卖方提交的设备并网资料。以上资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在 30 天内向卖方支付设备项目并网验收移交款。如合同设备未实际全数采购,则为实际采购设备价格的 10%。6.5 设备质量保证金为设备合同总价的 10%。升压站设备自实际竣工验收完成后 2 年。质保期满且双方确认不存在未解决的合同争端,经卖方申请,买方审核,扣除卖方责任金额(若有)后,买方 30 天内无利息支付剩余设备款。6.6 卖方同意买方通过转账支票、银行电汇、供应融资、电建融信通、云信、E信通、云链、航信等方式支付货款,采用承兑汇票支付时,贴现费用及供应融资方式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7 如遇特殊情况(如节假日、银行系统升级、自然灾害、政府行政调节等等)不能及时付款,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卖方应给予供货,保持买方工地不断货停工,买方应在相关机构恢复正常工作的第一时间支付相应货款;若卖方未履行
报名入口:https://bid.powerchina.cn/notice/detail?id=2409487356&type=%E6%8B%9B%E9%87%87%E5%85%AC%E5%91%8A&typeName=%E6%8B%9B%E9%87%87%E5%85%AC%E5%91%8A&index=0-3&path=/consult/notice&companyType=3&bidTyp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