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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嵩县何村镇人民政府嵩县何村镇闫花线闫村段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嵩政采竞磋-2026-129
2、采购项目名称:嵩县何村镇人民政府嵩县何村镇闫花线闫村段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嵩县政采磋商(2026)0128号-1 嵩县何村镇人民政府嵩县何村镇闫花线闫村段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河南嵩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辛村镇南辛村府前路47号 1,750,059.00 评审总得分:94.25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嵩县何村镇人民政府嵩县何村镇闫花线闫村段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5日历天 吴迎亚 豫241181836559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跃宗、刘俊娜、张翊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9,5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嵩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
联系人:嵩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030102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何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嵩县何村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43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远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宝龙城市广场3期C3栋1922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96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969699

附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委员会信用承诺书(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