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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海安福园公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项目详情

海安福海园公墓环境提升工程(二次)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福海园公墓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福园公墓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辽宁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福海园公墓
(2)工程规模:海安福海园公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总投资额约3.214万元。
(3)招标范围:海安福海园公墓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HAGXG202607064579
(GK010)001001
海安福海园公墓环境提升工程
3.010644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 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 号 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
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4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5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6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b.授权委托书;c.交易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交易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8)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标小组现场查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22日09: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代理费用标准
根据双方约定,本工程招标代理费2500元,由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支付,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此项费用。
8.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投标系统(带水印)版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4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9.联系方式
9.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9.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福园公墓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海安福海园公墓
联系人:江荣华
电  话:13862726669
9.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辽宁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海安镇东大街2号7幢1048室
联系人:吉宏梅
电  话:13914499692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
更正答疑内容
成交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