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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罗湖区2026年流浪人员智慧巡查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罗湖区2026年流浪人员智慧巡查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罗湖区2026年流浪人员智慧巡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评审。
  预算金额:采购金额不超过¥6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服务目标
  本项目旨在构建一套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智能化救助系统,充分融合智能监测识别设备和AI算法以提升传统救助体系管理效能。以视频监控+AI算法相结合方式建设辖区重点区域24小时不间断监控网络,通过AI算法对视频画面中的人员行为进行大数据分析,能够快速、精准地识别出徘徊或露宿的流浪人员,有效弥补传统救助方式的不足,提高流浪人员救助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整体救助效能,助力构建更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服务内容
  1.流浪人员视频监控服务。辖区所需重点巡查点位共计30个(相关点位可根据实际监测情况,在总数不变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满足流浪人员全天候智能识别要求的监控设备,视频流数据应能接入市、区、街道三级监控平台。拟布设点位如已有符合条件的可接入设备,则由中标方协调设备所有方将满足要求的视频流数据进行接入,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注明。拟布设点位如无符合条件的可接入设备,则需安装前端监控设备,以确保对全区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监控。
  2.视频数据传输服务。提供基于有线、无线网络的前端数据传输服务,确保前端监控视频能够高速、稳定传输至市、区、街道三级视频监控平台。
  3.流浪人员AI识别算法服务。提供定制化流浪人员AI识别算法服务,运用深度学习算法中的卷积神经网络(CNN)等技术,对采集到的图像进行特征提取。从人员的穿着细节(如衣物的破旧程度、款式)、行为动作(徘徊、露宿等)、携带物品(简陋行李、乞讨工具)等方面提取关键特征,为后续的识别判断提供数据基础。
  4.智能综合预警服务。提供智能综合预警服务,当系统检测到符合预警规则的情况时,自动生成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含流浪人员的位置信息(精确到经纬度)、出现时间、行为描述、是否为多次救助人员等关键内容,为后续的救助行动提供详细的信息支持。
  5.指挥调度反馈体系。通过多种通信方式,如移动端应用、短信网关、系统消息推送接口等,将预警信息及时发送给区、街两级工作人员和一线救助人员。对于区视频监控平台,以弹窗和语音提示的方式展示预警信息;对于一线救助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和移动端应用推送通知并可将处置情况信息反馈到指挥调度体系,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快速传达,不遗漏任何关键节点。
  6.综合决策支持服务。提供基于数据的综合决策服务,从流浪人员识别系统、预警系统、工单管理系统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系统中收集数据建立业务数据库,包括流浪人员的基本信息、位置信息、出现时间、救助记录等,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运用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等技术,对清洗后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分析流浪人员的分布规律,如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的分布情况;研究流浪人员的救助需求特点,如年龄、性别、健康状况与救助需求的关系;评估救助工作的成效,如救助成功率、流浪人员重复出现率等,为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7.区视频监控平台。提供数据驾驶舱应用与必要的设备设施,能够直观、清晰展示数据地图、视频监控画面、数据分析图表等各类信息,为区视频监控平台工作人员开展综合分析和决策提供保障。
  8.运维服务。提供合同期内的设备运维和网络服务,提供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电话。在项目服务期内,根据救助工作需求提供不少于6个点位的免费迁移服务,迁移结束后需通知采购人进行确认。
  
(三)技术需求
  1.设备及算力服务性能要求。针对辖区天桥下、地下人行通道、车站公共区域等流浪人员易出现的重点位置部署视频感知节点,选择遵循“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原则,优先选择视野开阔、人员活动频繁且无遮挡的区域,确保采集画面能够清晰捕捉到人员的行为和状态。所提供的视频及图片采集服务需满足以下质量标准:视频流及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080P,摄像头帧率不低于25FPS、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具备在低照度、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以适应不同光线和自然条件。具备智能防抖、自动对焦、宽动态和智能目标检测功能,
  2.后端系统及数据接入要求。采用API接口对接市级监控平台,接口规范遵循行业通用标准,具备扩容和不同系统对接能力。数据传输采用加密方式,防止传输过程中被窃取或篡改。后端系统支持智能分析功能,能够快速准确地对视频画面中的人员及异常行为进行识别和分析。
  3.事件预警生成。当系统通过AI识别出流浪人员时,将根据预设的预警规则生成事件预警。预警触发条件为成功识别流浪人员且满足一定的行为或状态条件。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流浪人员的位置信息(地点)、预警事件发生时间、现场抓拍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预警信息格式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便于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人员接收和处理,如以JSON格式发送至相关系统和移动端。
  4.信息推送与接收。救助服务人员通过移动端接收预警,工单中包含流浪人员的抓拍照片、视频等信息。在救助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流浪人员拒绝救助、存在精神疾病或其他健康问题导致无法正常沟通和处置等,救助服务人员可通过移动端上传救助过程中的图片和处置意见,记录救助工作的全过程。
  5.数据记录与存储。平台对事件生成时间、流浪人员信息、处置过程中的信息进行记录。事件生成时间、流浪人员基本信息等结构化数据存储在数据库中,便于快速查询和统计分析;图片、数据存储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需求进行设定,一般情况下,历史数据保存3个月以上,以便后续查阅和分析。
  6.处置时效性跟踪。服务方将根据事件生成时间、处置过程上报信息时间、结案时间等过程节点数据对事件处置时效进行跟踪。支持对限定时间内未处置的事件进行督办,以便于上级管理单位对事件处置时效进行考评或及时介入事件调拨。
  7.数据驾驶舱。将各类数据以图表、地图等形式直观呈现,如通过地图展示流浪人员的分布位置,展示不同区域流浪人员的数量变化趋势、救助任务的完成进度等。同时,支持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动态分析,能够根据不同的查询条件和统计维度,快速生成相应的数据分析报告,辅助区级视频平台进行科学决策和资源优化配置。
  8.设备服务性能与响应标准。服务方设备应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确保在接收各类请求后,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响应,满足救助工作的及时性要求。对于实时性要求较高的功能,如流浪人员识别、事件预警等,服务方应在3分钟内完成对视频流的分析和处理,及时识别出流浪人员并发出预警信息。在数据查询功能中,当用户输入查询条件后,服务方应在10秒内返回查询结果,方便用户快速获取所需信息,能准确、及时地识别流浪人员。服务方应能确保系统服务在救助工作高峰期稳定运行,不出现卡顿或响应超时的情况。通过对服务方设备吞吐量的严格要求,保障其能够高效地支持罗湖区范围内的流浪人员救助工作,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
  9.数据运营服务要求。每月对智能监测服务产生的流浪人员识别数据、预警处置数据、信息推送数据及救助结果数据进行系统性梳理与整合,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标准化的数据录入规范,明确各类型数据的字段定义、格式要求及录入责任主体,保障数据源头质量。定期开展数据清洗工作,对重复数据、无效数据、异常数据进行识别与剔除,对缺失数据进行合理补充,提升数据可用性。同时,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度,确保数据在遭遇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恢复,保障救助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结合流浪人口基本信息情况与救助情况开展罗湖区流浪人口分析,每月形成流浪人口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当月流浪人员的数量变化趋势、年龄与性别结构分布、主要聚集区域动态、流动特征及潜在风险因素等核心维度,通过数据图表直观呈现不同街道、时段的流浪人员活动规律,并结合季节变化、政策调整等外部因素深入剖析数据背后的成因,为精准开展救助工作提供方向指引。
  收集、梳理罗湖区流浪人员日常救助数据,结合人口分析数据每月形成罗湖区流浪人员救助服务质量报告,报告需包含救助响应时效、救助措施适用性、受助人员满意度、重复救助率等关键指标的量化评估,对比分析不同救助方式的实施效果,总结工作亮点与不足,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建议,持续提升救助服务的专业化、人性化水平。
  10.数据保密及应急处置。构建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严格遵守数据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流浪人员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访问权限控制,防止数据泄露。同时,售后服务时间7×24小时不间断,故障响应时间不大于2小时,处理时间为响应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反馈情况,48小时内恢复视频监控,保证服务器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商务要求
  1.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14个月(含建设期预计2个月)。】
  2.本项目执行划分为:
  前期准备阶段(7月):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准备相关设施设备和系统。
  建设和试运行阶段(8月):启动监测服务的试运行,开展模拟演练,同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基础信息摸排,根据反馈对服务流程与响应机制进行校准与优化。
  全面实施阶段(9月-服务期结束):全面开展24小时动态智能监测与救助服务,提供服务约定相关内容、设备运维和网络服务。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本项目(是/否)为长期服务/货物类项目: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该项资料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关键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且投标总价不高于项目预算金额。
  注: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址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要求(均需加盖公章)
  
(一)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情况介绍;
  
(三)报价明细清单(须对照招标文件中服务事项清单等内容逐项报价,包含且不限于系统建设、安装调试、项目期内的运营服务等费用。并载明相关税费汇总形成投标总价);
  
(四)项目服务方案:
  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对本项目工作的理解、实施内容、实施方法、实施计划、措施保障、人员安排等;
  2.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响应、运维服务及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说明;
  
(五)相关项目经验证明等资料(如有)。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七)提交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或者上述人员入职不满一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交承诺函并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按本公告“
二、”、“
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评定方式:评审定标
  
五、投标文件提交(或者报价)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69号福利大厦一期501室。
  
六、公告期限
  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2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截止前各意向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对拟布设点位进行实地踏勘,踏勘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次征集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经过资质审核后,将根据价格、综合实力、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1家供应商。
  3.本次公开征集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所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69号福利大厦一期4至6楼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高晔钧、吴嘉琪
  电话:22185844
  
九、附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罗湖区2026年流浪人员智慧巡查服务项目供应商综合评判表
  特此公告。
  罗湖区民政局
  2026年7月16日
附件: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wps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wps
附件3:罗湖区流浪人员智慧巡查服务项目供应商综合评判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