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东方石化防爆粉尘仪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石化防爆粉尘仪)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自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6-07-16 17:00:002026-07-2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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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东方石化防爆烟气粉尘仪招标技术要求20260708.pdf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石化防爆粉尘仪)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东方石化防爆粉尘仪202605电仪 | 东方石化3套防爆粉尘仪,技术要求见附件 | 2026年08月 |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不少于三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提供至少2 套防爆烟气粉尘仪系统供货业绩,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交货证明材料。 4.报名厂家须为报价产品的制造商。 5.证书及技术要求: 1)报名厂家所提供的防爆烟气粉尘仪具有防爆认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IC T4 。防爆认证中的制造商与所供产品制造商一致,且防爆认证中的型号与实际所供型号一致。 2)报名厂家提供的防爆烟气粉尘仪系统,应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检测合格名录》中的产品,并提供国家权威部门计量、环保认证及检测、调试报告,所提交资料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验收要求。 3)报名厂家提供的抽取式粉尘仪系统满足以上技术要求外还应具有以下证书: a.报名厂家应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b.报名厂家应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并且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应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 c.报名厂家应提供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报告(依据HJ76-2017标准) 注:仪器的名称、型号必须与上述证书相吻合,且在有效期内。 | |
本次公告自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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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00:002026-07-2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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