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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纸化办案(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结果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7-16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32-00136 二 、 项目名称:无纸化办案(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无纸化办案(包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供应商名称:沈阳满凤汉龙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3号1#楼四层西侧404、405、406、407 中标(成交)金额:539,400(元) 评审总得分:90.6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无纸化办案(包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服务类 名称:无纸化办案(含电子卷宗 随案生成)(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无纸化办案及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常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公室,对法院相关的无纸化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业务进行处理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方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1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如当年履行完成验收合格后业主评价良好,可续签1年,续签最多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方服务标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月惠、王志宏、李东风(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无纸化办案(包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中央大街21甲7号 联系方式:024-85819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二街23-10号 联系方式:024-2537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化增、周成明、宋晓纯 电 话:024-253703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7.1磋商-无纸化办案(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无纸化办案(包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供应商名称:沈阳满凤汉龙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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