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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渤西油气处理厂综合提升项目规划放验线测量及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服务公告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购信息,现将 渤西油气处理厂综合提升项目规划放验线测量及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服务 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1
渤西油气处理厂综合提升项目规划放验线测量及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服务
施工前对工程是否按规划许可定位进行实测核查;竣工阶段需全面核验工程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要求,最终出具房产测绘报告用以办理不动产权证。本次所采购规划放验线测量及竣工规划测量服务为渤西油气处理厂综合提升项目的测量服务,因南港工业区属于化工园区,厂内化工设施复杂,需具备在南港工业园区石化类企业从事相关规划放验线测量的能力。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1.规划放线测量: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附图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界址、建筑物角点、轴线定位等规划放线测量,出具放线测量成果报告。
2.规划验线测量:施工阶段对建筑物定位、轴线尺寸、层高、总平面布局等进行现场核验,确保与规划许可一致,出具验线测量成果。
3.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全面开展竣工现状测量,核查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平面位置、退界距离、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出具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
4.房产测绘:按国家与地方房产测绘规范,完成面积测算,绘制房产图,出具正式房产测绘报告,满足办理不动产登记办证要求。
5.成果资料:所有测量成果须符合规划、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纸质与电子成果,配合成果审核、现场核验及办证相关技术支撑。
6.服务保障:全过程技术对接、现场配合、答疑整改,确保测量工作及时、准确、合规,满足项目竣工验收与办证节点要求。
2026.05

一、信誉要求:
1)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及自然人投标。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不得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包括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二、业绩及资质要求:
1)测绘资质:投标人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人员要求:项目团队须配备注册测绘师不少于1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3年以上规划放验线、竣工核实、房产测绘相关工作经验。
3)设备要求:具备全站仪、GNSS接收机、手持测距仪、测绘专用软件等满足规划测量与房产测绘要求的仪器设备,并提供设备清单、合格证或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合同的大型工程项目规划放验线测量及竣工规划测量服务完工业绩,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5)合规要求:近3年内无重大测绘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成果通过规划部门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认可。
6)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业绩合同及完工验收材料。业绩证明文件须至少体现: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施工内容及完工验收材料。完工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已完工的完工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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