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气电集团电厂板块诸暨电厂建设期4月份采办包的采办计划公开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应答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电厂板块诸暨电厂建设期4月份采办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应答人资质基本要求
1
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服务
组织各相关单位和技术专家,对气电集团诸暨燃气电厂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等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对诸暨项目建设条件、工程方案的设计、设备选型及工艺系统的合理性、工程概算的完整性及准确性等,按照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要求进行审查以深度满足企业内部及行业要求。
2026.04
1.营业执照: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满足以下要求的合同业绩:
(1)单台套联合循环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或H级(燃机透平入口设计温度不低于1500摄氏度);
(2)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初步设计审查或勘察设计服务。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临时工程、场地平整工程
 
 
 
 
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围墙、临时大门、移动式门岗工程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场地平整工程。
 
 
2026.04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要求:若在2025年7月1日之前取得许可证的,应具备承装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若在2025年7月1日之后(含当日) 取得许可证(包括电子证照)的,应具备承装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1名,具备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1名,专职本项目不得兼职,并提供承诺书。持有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3)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连续不少于六个月(截至开标日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包含变电站工程的安装、调试的竣工验收业绩,且均满足变电站电压等级10kV或以上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竣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10kV或以上变电站工程的安装、调试施工的技术要求及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计算审核定案表或完工报告等其它能够证明竣工验收完成的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窗体顶端
为促进应答人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应答人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子“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4月23日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