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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南浦虹桥吊、系杆更换工程-吊、系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南浦虹桥吊、系杆更换工程-吊、系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2070120260512002001001)
 1. 招标条件南浦虹桥吊、系杆更换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浦虹桥吊系杆更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州发改审批〔2025〕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施工总承包人及本次南浦虹桥吊、系杆更换工程-吊、系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南浦虹桥吊、系杆更换工程-吊、系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鄂州市古城路跨洋澜湖段。
建设规模:1.更换主桥46根吊杆;2.更换主桥14根系杆。
其他:南浦虹桥吊、系杆更换工程项目业主为鄂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施工承包单位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工程材料暂估价中的桥吊、系杆价格达到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标准限额,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本次招标项目为暂估价由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吊杆一套(吊杆拉索46根(总长度约853.52米),锚头92套,包含:φ7镀锌钢丝成品索索体(钢丝强度1670MPa,整体外包双层PE防护),保护罩、锚头、球形螺母、球形垫环、减震器、挡板、不锈钢护套和防水罩。(不含预埋件)),系杆一套(系杆拉索14根(12根永久系杆和2根临时系杆总长度约1992.636米)锚头28套(24套永久系杆锚具和4套临时系杆锚具),包含:单丝环氧无粘结钢绞线成品索(双层PE防护,φ15.2钢绞线基材强度1960MPa),保护罩、防松装置、锚板、夹片、支撑筒、螺母、密封筒、密封装置、预埋管口减震器和阻蚀密封蜡。(不含预埋件))。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 。
交货地点:鄂州市古城路跨洋澜湖段。
2.3 其他:   /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1.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项桥梁吊杆或系杆的供货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内容,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上述业绩要求中,以合同数量计算,单个合同包含多项桥梁吊杆或/和系杆的供货业绩,均按一项业绩予以计算。)
3.1.3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
(18)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近三年是指从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按上述要求提供了《投标人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鄂州市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s://www.e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6 日 9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6 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7.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邮 编:430050
联 系 人:彭晓婧 
电 话:134371288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邮 编:430050
联 系 人:张博、卢庆伟、肖敏
电 话:13367288083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