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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干冰清洗机设备采购—20260506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干冰清洗机设备)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5.6)至(2026.5.11)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采办负责人:王郁炜021-22833343,wangyw3@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序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干冰清洗机设备
(详见技术文件)
(2026.5)
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
制造商提供证明材料:
1. 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提供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3. 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 制冰机、干冰装箱机,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提交至少1个合同的已完成的干冰清洗机设备供货业绩。
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供货内容等内容;②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全额发票。(
备注:上述两项资料都需要提供,否则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3)若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框架协议相关联,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格且有效的业绩,全部发票不得出现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发票真伪,如查询发票出现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本项业绩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如包含多项业绩,每项业绩均按照以上要求评审,如所有业绩评审均不合格,则此项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6.5.6
意见反馈
附件
2-0-干冰清洗机设备采购技术要求书-0430.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