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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2026年宣州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招标人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宣城市叠嶂中路69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项目名称
2026年宣州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
项目编号
XZQ-GC-GK-2026029002
开标时间
2026年7月8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宣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宛溪南路以西、叠嶂东路以北宛溪景苑 10 幢 1907室
投标报价:0.93%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45分
项目总监:赵先胜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4200936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人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1.中央生态绿地公园二期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监理(资信业绩)
2.宣城市华星外国语学校1#初中部教学楼、9#学生宿舍、11#教师公寓、地下人防工程(资信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长三角农产品供应链协同中心建设项目(资格业绩)
其他:
企业奖项:旌德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建设项目(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横山南路(华东大酒店对面原华东汽车城 D 区)
投标报价:0.92%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33分
项目总监:刘家永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3400589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1.广德开元名都大酒店(资信业绩)
2.金达花园三期(菁英嘉苑)工程监理(资信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宣城东部新城实验学校(暂定名)EPC项目施工监理(资格业绩)
其他:
企业奖项:广德开元名都大酒店(2025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东南香江金郡(东区)12 幢 4-9 室
投标报价:0.92%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33分
项目总监:裴俊龙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3401050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1.宣城福新宠物食品中心工厂项目(资信业绩)
2.智能压铸低碳循环产业项目(资信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宣城福新宠物食品中心工厂项目(资格业绩)
其他:
企业奖项:宣城福新宠物食品中心工厂项目-5#生产车间(2026 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同的,以业绩、奖项得分高的优先;否则,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两家综合得分、投标报价与业绩、奖项得分均相同,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支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国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支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东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支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0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3956573481,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汪思雨,
联系电话:0563-261501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7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6-07-16 15:45:06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6-07-16 16:06:3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7分

附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