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常州院)-水性流变助剂等原料采购-202606508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常州院)-水性流变助剂等原料采购-202606508)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一、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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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厂家原包装进行供应,实际交付数量在不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范围内允许与合同数量存在5%以内的偏差,且开票数量以最终实际签收数量为准,供应商无需再另行䃼足数量,视同合同履约完毕。
二、技术要求
1、水性流变助剂299:
外观:白色液体。能与少量水混溶,溶于醇醚类溶剂。 粘度:≤5000 mPa·s(3#/10rpm)
密度:1.04 g/cm3(23℃)
不挥发份:25%
溶剂:水57%和二乙二醇单丁醚18%
产品用途: 水性涂料增稠剂
2、发光颜料PLO-7C
外观:黄绿色粉末
10分钟余晖亮度:≥150mcd/m2
平均粒径d50:20μm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王东,17671642491,邮箱wangdong58@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
2026/5/8
意见反馈
附件
技术文件(增稠剂等).pdf
采购商务建议书(增稠剂等).pdf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常州院)-水性流变助剂等原料采购-202606508)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水性流变助剂等原料采购 | 详见技术文件 | 2026年5月 |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 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应答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4.专业资质:无。 5.体系认证文件(如涉及) | |
(2)信誉要求: 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应答人应按照模版格式,对涉及信誉情形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章。如应答人未提供或不符合填报要求以及无法满足承诺项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 |||||
(3)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要求(此要求以最终发布的询价文件为准): 代理商、贸易商:应答人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内容界定供应商属性,如为代理商、贸易商,须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并根据《供应商承诺书》中的要求进行承诺。应答人应按照模版格式,对适用情形进行选择,并加盖单位章。如应答人未提供或不符合填报要求以及无法满足承诺项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应答人准入资源库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承诺书》中的承诺项进行现场考察验证,在考察过程中供应商须全程配合并提供相应支撑文件,如考察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书》中代理商、贸易商承诺情况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存在造假情形的按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制造商需满足:应答人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内容界定供应商属性,如为制造商,须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并根据《制造商属性证明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一、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84913496 | 水性流变助剂299 | 50Kg/桶 | 100KG | 江苏省常州市玉龙中路2号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北门 | 海明斯德谦 |
| 2 | 84698079 | 发光颜料PLO-7C | 1kg/袋 | 20KG | 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备注:按厂家原包装进行供应,实际交付数量在不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范围内允许与合同数量存在5%以内的偏差,且开票数量以最终实际签收数量为准,供应商无需再另行䃼足数量,视同合同履约完毕。
二、技术要求
1、水性流变助剂299:
外观:白色液体。能与少量水混溶,溶于醇醚类溶剂。 粘度:≤5000 mPa·s(3#/10rpm)
密度:1.04 g/cm3(23℃)
不挥发份:25%
溶剂:水57%和二乙二醇单丁醚18%
产品用途: 水性涂料增稠剂
2、发光颜料PLO-7C
外观:黄绿色粉末
10分钟余晖亮度:≥150mcd/m2
平均粒径d50:20μm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王东,17671642491,邮箱wangdong58@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
2026/5/8
意见反馈
附件
技术文件(增稠剂等).pdf
采购商务建议书(增稠剂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