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安全环保分公司监测中心文化宣传服务专有协议-20260509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安全环保分公司监测中心文化宣传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5月09日18:00:00)至(2026年05月14日18: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采办计划公告“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的反馈材料。
采办
联系人:杨洋022-25802217 yangyang6@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单位名称)
2026年05月09日17: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采购技术要求书0509采办计划公告版.docx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安全环保分公司监测中心文化宣传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安全环保分公司监测中心文化宣传服务专有协议 | 1、主要服务内容: 1.1.集团专项宣传任务执行:严格按照集团公司QHSE部工作要求,开展节能宣传周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解读相关宣传工作,具体包括专项文本排版设计、主题展板制作、政策解读与节能、环保宣传视频制作、碳足迹计轮盘定制制作等一系列实操服务,确保专项宣传活动内容规范、形式贴合要求、落地效果达标。 1.2.监测中心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结合设计制作、板材、膜布、视频制作等不同服务类型,打造线下实物宣传物料与线上视频宣传内容相结合的宣传矩阵,覆盖线下展示、线上传播、活动现场使用等多种场景。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有效,合同采用“1+1+1”模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3、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具体由甲方指定。 | 2026年5月 | 一、营业执照:(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1个已完成的宣传服务合同的业绩(合同内容或清单中包含“宣传标牌或宣传海报或宣传视频服务内容”)。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②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 备注:上述两项资料都需要提供,否则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3)若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框架协议相关联,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格且有效的业绩,全部发票不得出现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发票真伪,如查询发票出现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本项业绩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如包含多项业绩,每项业绩均按照以上要求评审,如所有业绩评审均不合格,则此项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5月09日18:00:00)至(2026年05月14日18: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采办计划公告“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的反馈材料。
采办
联系人:杨洋022-25802217 yangyang6@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单位名称)
2026年05月09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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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采购技术要求书0509采办计划公告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