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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石化运行一部102单元反再系统清焦及塔、容器清扫服务公告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惠州石化运行一部102单元反再系统清焦及塔、容器清扫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惠州石化运行一部102单元反再系统清焦及塔、容器清扫服务
1、采购范围:
催化裂化装置两器系统清焦及装置内设备、管道内部清扫。共95台设备、153.5米管道,恢复设备完好状态和功能,清理过程不得损坏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
2、技术要求:
两器清焦:无焦的均匀面积必须超过设备内表面80%,器壁残留挂焦厚度不超过10mm。
清扫:设备内部及相连管道清通,无残留物。无衬里设备内部表面无油污、无浮灰、浮锈。
2026年6月

(一)营业执照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报价均无效。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催化裂化装置反再系统清焦项目管理经验。
(三)业绩要求
1.应答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催化裂化装置反再系统清焦服务业绩。
2.应答人须按规定要求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结算发票或业主验收文件或能证明合同履约的其他文件)。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四)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
2.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
3.应答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有行贿犯罪记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
(五)社保要求:应答人提供至应答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至少有为1名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由应答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应答人证明其存在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无需提供全部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六)联合体及分包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应答文件要真实有效,出现造假情况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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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技术协议 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