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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工程-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南港项目造粒机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石化工程-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南港项目造粒机)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石化工程-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南港项目造粒机)
(1)单螺杆造粒机:处理介质为聚丙烯酰胺胶体料\产量12t/h(胶体物料)\造粒孔径φ30-φ50mm;
(2)旋刀造粒机:处理介质为聚丙烯酰胺胶体料\产量6 t/h(胶体物料)\一次旋刀造粒机:造粒筛板孔径Φ6mm
\二次旋刀造粒机:造粒筛板孔径Φ4mm(出品直径3-5mm,占比80%);
(2026年5月30日)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公司基本情况:供应商成立应满三年。
(4)非炼化公司禁用供应商名单:包含失信、海油人员任职、违规处罚等名单中明令禁止使用的供应商;如是明令禁止使用的供应商,则直接否定。
(5)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如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中,有虚假信息,则直接否定。
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人员和专业设备:组织机构设置清晰、完整及合理;拥有必要的加工制造、检验及生产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履约能力;
4.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二、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项国内造粒机组(介质为聚丙烯酰胺胶体料)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聚丙烯酰胺单螺杆造粒机和旋刀造粒机)、货物数量等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满足附件:《询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至()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5月15日
意见反馈
附件
263001D9100PR00R006-单螺杆造粒机,水解混合螺旋询价文件(公示版).doc
263001D9100PR00R005-旋刀造粒机询价文件(公示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