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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明路桥等桥梁整体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A3300000090001977002001]

项目详情


<span >信息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光明路桥等桥梁整体提升改造工程(仅招标)
项目代码:
2604-330100-89-01-429116
招标人:
名称: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231号
联系人:濮青
电话:0571-85808028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B座6楼
联系人:王俊豪
电话:15888848616
标段(包)名称:
光明路桥等桥梁整体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197700200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桥梁涂装及道路沥青摊铺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若业绩只含桥梁涂装或道路沥青摊铺其中之一内容,提供两个业绩组合覆盖桥梁涂装和道路沥青亦认可。证明材料
:1、合同复制件;2、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且其中至少有一项能体现项目特征等指标。证明材料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证明、合同的顺序认定。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包含上述业绩内容的予以认可;若以联合体方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制件(明确:该项业绩中投标人承担工程总承包(EPC)中的施工工作,无须是该项业绩中的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佐证材料证明自身实际实施对应桥梁涂装、道路沥青摊铺施工内容,否则不予认可)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5)_____□3.5 _____;□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3.8 _____。
(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_____。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个人业绩
1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045,676.01元 150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杨慧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建安B证;赣2362022202202914/赣建安B(2023)0000798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否决原因
1
博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佳岳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泰洪鑫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前附表10.1条第(1 )条资格审查内容①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前附表10.1条第(1 )条资格审查内容①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前附表10.1条第(1 )条资格审查内容①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前附表10.1条第(1 )条资格审查内容①条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公示起止日期:
2026-07-15至2026-07-2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评标时间:
2026-07-14 09:30:00
评标地点:
第11评标室
行政监督机构: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电话:
0571-89587878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7-16 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