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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水分析实验室智能化设备�-20260521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水分析实验室智能化设备维修-20260521)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水分析实验室智能化设备维修-20260521
(详见技术要求附件)
(2026年6月)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并提供1个合同的实验室设备修理服务验收业绩。
2)应答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②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框架协议相关联,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支持文件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方仁贵
电话: 022-25802266
邮箱:fangrg@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5月21日  
意见反馈
附件
采办计划公告.docx
技术要求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