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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分析检测服务公告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分析检测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分析检测服务
1.采购范围
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分析检测服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化工、新材料表征项目、检测项目,以及少量需要对标项目。
2. 服务期限3年(1+1+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2026年6月
1.营业执照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
应答人检测实验室须为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具有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3.业绩要求
应答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油品、化工品、高分子材料类至少具备一种检测服务验收业绩。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发票等)。
4.人员要求
应答人检测实验室至少有10名以上专职人员,1名及以上实验室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内至少为1名及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5月22日
意见反馈
附件
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分析检测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