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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油发展-湛江区域中心-清洁能源研究院新能源设计仿真实验室租赁服务采购-20260527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清洁能源研究院新能源设计仿真实验室租赁服务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清洁能源研究院新能源设计仿真实验室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范围及主 要技术指标见 附件:《采购技术要求书》。
(2026年6月)
 
一、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需提供租赁场地的经营权证明文件。确保场地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可提供产权证明、授权文件等合法合规材料。
 
二、信誉要求:
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应答人应按照模版格式,对涉及信誉情形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章。如应答人未提供或不符合填报要求以及无法满足承诺项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备注: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结果进行评审,如查询不合格则废标处理。)
 
三、服务商要求:
a) 承揽中国海油业务量需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b) 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得为 0,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入自有社保人数,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c)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需出具非唯一服务客户的承诺及海油外业绩等支持性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商务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0759-3911487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5月27日  
意见反馈
附件
供应商承诺书.docx
技术要求书-清洁能源研究院新能源设计仿真实验室租赁服务采购-5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