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XHZC26025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粮仓专用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详情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7-16服务热线:400-870-5191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粮仓专用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粮仓专用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现欢迎国内合格的响应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QZXHZC26025
2.项目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粮仓专用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平市。
3.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4. 响应人的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 |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4.4本采购项目采购包1预算金额为陆拾陆万叁仟壹佰伍拾叁元整(¥663153.00元)。响应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所投合同包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5.《比选文件》发售及报名截止时间:拟参加投标的响应人于2026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下午18:00止(北京时间),即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前(节假日休息),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购买比选文件。未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报名信息(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6.《比选文件》按照合同包进行发售,每份100元,比选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7.响应截止时间:投标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7月2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地址: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开标室A),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6年7月2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开标室A)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比选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cbl.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 rvice.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以及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公告公示栏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响应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收款人: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2.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收款人: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3.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
电 话:0591-87525172
联系人:肖先生
1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
联系电话:0591-87670137
15.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
联系人:小官 电 话:0595-22112068 E-mail:zxh266@163.com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7月16日
二、采购一览表
项目编号:QZXHZC26025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 一 |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粮仓专用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 1项 | 663153.00 | 663153.00 | 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 6600.00 |
注
:1、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包,响应人对所投的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或分包,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应予以赔偿,建设单位有权追究成交人相应法律责任
公告附件: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x (md5:68b4eec4a9be935013c69a569145da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