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海油服伊拉克公司辅助设备配件采购(第一批,限下)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服伊拉克公司辅助设备配件采购(第一批)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伊拉克公司)
意见反馈
附件
附件2-供应商资料信息反馈模版.docx
附件1-辅助设备配件采购清单(第一批).xlsx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服伊拉克公司辅助设备配件采购(第一批)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中海油服伊拉克公司辅助设备配件采购(第一批) | 1、采购范围: 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见附件1-辅助设备配件采购清单(第一批)。 2、交货地点:FCA天津港。 | (2026年6-7月) | ★1、供应商属性要求: 1)本次采购允许制造商、贸易商和代理商参与: 2)不接受个体户及行政事业单位投标。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除海油外至少1个设备备件类的相关交付业绩(海油内业绩不可替代此项要求),满足基本设备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设备备件的技术要求及验收证明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物资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提供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不接受推荐替代产品。 ★3、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货物进出口 / 技术进出口,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或等效证明;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4、以上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参照但不限于附件2-供应商资料信息反馈模版。 | 供应商投标意愿响应时必须提供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伊拉克公司)
意见反馈
附件
附件2-供应商资料信息反馈模版.docx
附件1-辅助设备配件采购清单(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