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石化东联、马鞭洲涉外码头反恐设施升级服务公告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惠州石化东联、马鞭洲涉外码头反恐设施升级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6月1日
2026-06-01 14:00:002026-06-06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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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采办计划公告-惠州石化东联、马鞭洲涉外码头反恐设施升级服务v1.0.docx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惠州石化东联、马鞭洲涉外码头反恐设施升级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惠州石化东联、马鞭洲涉外码头反恐设施升级服务 | 1.采购范围: (1)在不影响码头现有通行业务的前提下,完成甲方东联码头、马鞭洲码头口岸限定通行区域的反恐设施改造及智能化升级,包括闸口硬件设施配置、网络专线租赁使用等,实现甲方两个码头闸口信息、备案审批功能等接入惠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海港码头口岸限定区域闸口管理平台管理。 (2)开展合同周期的维护等服务,确保本项目反恐设备设施完成满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监管需求,合同期内包括网络专线租赁使用服务。 (3)服务期限:3年。 2.技术要求 (1)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启,15天内完成项目服务方案及设备清单明细的编制,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所有方案等需经惠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审核并获得同意;1个月内完成设施材料准备。闸口反恐设施及系统建成并接入海港码头口岸限定区域闸口管理平台投用后,需取得甲方及惠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同意按约定进行服务付款。 (2)本项目不要求、不依托原系统生产厂家提供任何授权、接口开通、技术协助及对接服务。服务方须结合现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安专用系统的实际数据输出边界、现有运行规则,自行设计无原厂接口依赖的对接集成方案,可采用合规中间数据库、安全隔离前置网关、标准化数据适配、边界数据同步采集等合法合规技术方式,实现新建系统与现有公安专用系统的数据互通、业务联动、信息同步,保障业务闭环运行。。 (3)本项目涉及闸机、人脸面板终端、抓拍摄像头、边缘计算服务器、PDA核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配套施工服务,乙方应具备履约能力。边缘计算服务器、访客甄别摄像头、闸机、人脸门禁终端、PDA手持核验终端等设备应为正规厂家产品,参数满足项目建设及验收要求,其中人脸门禁终端、访客甄别摄像头、PDA手持核验终端必须按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要求,统一使用国密SM2+国密SM4加密进行数据传输,统一使用公安授权的licence,经公安授权后的设备可获取准入许可证。。 (4)设施建成投用后,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周期内负责对反恐设施及系统开展日常维护,故障处理,以保证设施及系统处于良好运行使用状态,满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口岸限定区域闸口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5)乙方具备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安合规管控专用系统对接集成设计能力,能实现将甲方码头闸口信息汇总后传输至公安合规管控专用系统并接受其安全合规管控的功能。接入搭建的海港码头口岸限定区域闸口管理平台须具备公安实名认证资格,须在公安内网提供预约数据和出入数据的下载功能。 (6)乙方提供企业侧海港码头口岸限定区域闸口管理平台的微信小程序须具备实人认证功能,支持网络安全接入,实现基于安全隔离的互联网 — 公安网数据交换与同步,并完成与边检业务系统对接。 | 2026年6月 | 1.营业执照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成立满3年。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报价均无效。 2. 资质要求 无。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已完工验收业绩,项目包含软硬件集成、部署、调试及施工交付。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提示:由投标截止日上推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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