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0926210200018546-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2026年购置公务用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9.6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工业区
中标金额:119.68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工业区 | 91440114786062923X | 119.68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6.6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装甲防爆车 | GDJ5130XFB | 1 | 119.68万元 | 119.68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用途:用于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2026年购置公务用车项目;
序号
| 分项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元)
|
1
| 装甲防暴车
| GDJ5130XFB
| 1
| 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11968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前的一切工作。质保期:质保期1年,自卖方交付的货物经买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健、葛霞、周伟民、郭文成、史宇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16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参考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请中标(成交)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退保证金事宜:
未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联系)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在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联系)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联系方式:时警官,010-69842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9室
联系方式:王文姣、李响、车颖颖、周姗、孙兴旺、成志凯、张静、鲁智慧,010-51908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王文姣、李响、车颖颖、周姗、孙兴旺、成志凯、张静、鲁智慧
电 话: 010-51908151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发布版】招标文件-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2026年购置公务用车项目(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