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工程技术分公司设计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区域功能完善项目-2026-06-03
项目详情
工程技术分公司设计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区域功能完善项目(第二次) 采办计划公告
工程技术分公司设计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区域功能完善项目采办项目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止进行了第一次采办计划公开。为了更广泛征集资源,现将该项目的采办计划进行第二次公开: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工程技术分公司设计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区域功能完善项目 | 1、主要服务内容: 为提升中试基地日常功能完善,现需要对中试基地入厂安全教育、中试基地功能汇报等功能进行完善满足现场的使用需求。展示区、说明区需要出具正式设计公司出具的设计效果图,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详见技术规格书)。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日内完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海油发展临港智能制造基地机采中试车间。 | 2026年6月 | 一、营业执照:(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1个已完成的宣传服务合同的业绩(合同内容或清单中包含“展品与展柜或宣传物料或宣传标牌或宣传海报等相关标识制造与安装服务内容”) 。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②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 备注:上述两项资料都需要提供,否则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3)若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框架协议相关联,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格且有效的业绩,全部发票不得出现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发票真伪,如查询发票出现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本项业绩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如包含多项业绩,每项业绩均按照以上要求评审,如所有业绩评审均不合格,则此项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 |
本次计划公开与第一次计划公开相比,商务技术要求无变化。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6月04日17:00:00)至(2026年06月10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采办计划公告“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的反馈材料。本次采办计划公开是第一次采办计划公开的补充征集,第一次响应的供应商仍然响应有效,此次可以不用重复响应。
采办
联系人:杨洋022-25802217
邮箱:yangyang6@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单位名称)
2026年06月04日08:00:00
2026-06-04 17:00:002026-06-10 17: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技术要求书 -设计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区域功能完善项目05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