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天津院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备品备件采购专有协议 | 1、采购内容:天津院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备品备件采购。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全国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 2026年06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 :1、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水处理装置备件产品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1)、若业绩合同为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 。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2)、若业绩合同非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 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 。2) 与合同相关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3)与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经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到货验收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贸易商、代理商、制造商要求: Ø 贸易商:1)我司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 我司承诺具有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且产品质量优良 。3)我司承诺自有社保人数≥5人,可提供近个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4)我司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Ø 代理商:1)我司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 我司承诺具有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且产品质量优良 。3)我司承诺自有社保人数≥5人,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4)我司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制造商:传统型制造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2、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OEM型制造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2、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集成型制造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2、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