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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物流公司渤海地区消防设备采购专有协议—20260610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物流公司渤海地区消防设备采购专有协议--20260610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物流公司渤海地区消防设备采购专有协议
1.采购内容概述:采购人计划采购1批消防物资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天津、龙口、葫芦岛地区。
2026年06月
1.应答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供应商要求: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贸易商或代理商参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制造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支持文件:
1)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生产或制造或组装或集成等,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厂房、库房证明(提供 1)和 2)进行证明,两者缺一不可):1)若为投标人自有厂房、库房须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产权人须为投标人),或若为投标人租赁厂房、库房须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须为投标人);2)投标人需提供生产或加工设备实物照片。
(2)贸易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2)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3)代理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2)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3)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22-25802316
联系邮箱:chenwei65@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06月10日  
2026-06-10 14:00:002026-06-17 23: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附件1 采办计划公告.docx
采购技术要求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