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2026-2029年渤海油田载人穿梭吊篮租用服务公告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6-2029年渤海油田载人穿梭吊篮租用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6月17日16:00:00)至(2026年06月24日16: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有限公司物装采购中心天津采办部
2026年06月17日15:00:00
2026-06-17 16:00:002026-06-24 16: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附件-渤海油田载人穿梭吊篮租用服务技术要求.docx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6-2029年渤海油田载人穿梭吊篮租用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2026-2029年渤海油田载人穿梭吊篮租用服务 | 为渤海油田提供载人穿梭吊篮租用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请见附件:渤海油田载人穿梭吊篮租用服务技术要求。 服务范围:渤海油田所辖区域 | 2026年7月 | 1.投标主体: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载人穿梭吊篮制造能力的制造商。 (1)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或(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 2. 业绩要求: (1)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合同总额或费率合同下采购订单累计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立柱式载人穿梭吊篮销售或租用相关的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货物名称、数量、项目名称、到货验收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货物名称、数量、项目名称、到货验收材料,均视为无效业绩。 3.载人穿梭吊篮证书要求:产品合格证、船级社产品检验证书、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测检验证书/报告(新出厂吊篮应提供投入使用前检验检测报告)等,船级社和专业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必须是应急管理部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可的机构。 4.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 |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6月17日16:00:00)至(2026年06月24日16: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有限公司物装采购中心天津采办部
2026年06月17日15:00:00
2026-06-17 16:00:002026-06-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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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渤海油田载人穿梭吊篮租用服务技术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