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常州院东海区域特种保温隔热材料采购专有协议-20260625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常州院东海区域特种保温隔热材料采购专有协议-20260625)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业绩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汪家佳
联系电话:0580-8011319/13587094507
邮 箱:wangjj58@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中心)
2026年06月25日
2026-06-25 12:00:002026-07-01 21: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料提报要求相关附件.zip
技术文件.docx
商务建议书.docx
计划公开操作及注册指南!.docx
附件4:投标(应答)意向确认书.docx
采办计划公告.docx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常州院东海区域特种保温隔热材料采购专有协议-20260625)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1 | (常州院东海区域特种保温隔热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 (常州院东海区域特种保温隔热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数量:15项;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技术文件》) | (2026年7月)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GB/T45001-2020 idt ISO45001:2018)并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s://www.cnca.gov.cn)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二、股权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第三方网站查询记录截图,此证明文件将作为评标/评审参与应答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时的依据。 备注: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文件无法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以及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投标人应按照模版格式,对涉及信誉情形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章。如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填报要求以及无法满足承诺项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备注: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结果进行评审,如查询不合格则废标处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料提报要求相关附件”。 2.投标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投标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3.投标人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供应商提交注册申请后,由供应商及时告知项目联系人,完成供应商注册申请,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投标人应答均视为无效。如供应商未及时告知,造成未完成注册无法参与投标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本次采购允许贸易商、代理商和制造商参与: 1、代理商、贸易商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内容界定供应商属性,如为代理商、贸易商,须按照格式填写《供应商承诺书》,并根据《供应商承诺书》中的要求进行承诺。投标人应按照模版格式,对适用情形进行选择,并加盖单位章。如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填报要求以及无法满足承诺项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投标人准入资源库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承诺书》中的承诺项进行现场考察验证,在考察过程中供应商须全程配合并提供相应支撑文件,如考察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书》中代理商、贸易商承诺情况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存在造假情形的按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承诺格式见附件“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料提报要求相关附件”。 2、制造商需满足: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内容界定供应商属性,如为制造商,须按照格式填写《供应商承诺书》,并根据《制造商属性证明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格式见附件“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料提报要求相关附件”。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注意供应商承诺书有2个模板,选择对应的模板提供即可。 四、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防腐材料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 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原件备查。 五、卖方承诺:承诺格式详见《技术要求承诺书(格式)》 | |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业绩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汪家佳
联系电话:0580-8011319/13587094507
邮 箱:wangjj58@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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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
2026-06-25 12:00:002026-07-01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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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料提报要求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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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建议书.docx
计划公开操作及注册指南!.docx
附件4:投标(应答)意向确认书.docx
采办计划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