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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中海油实验中心信息中心综合档案库房租赁项目专有协议-20260625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工程技术公司中海油实验中心信息中心综合档案库房租赁项目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工程技术公司中海油实验中心信息中心综合档案库房租赁项目专有协议
服务地点:距离油服产业园(中海油实验中心),行驶距离不超过8公里,行驶时常不超过15分钟。
服务内容和范围:
中海油实验中心信息中心地质档案室,现承担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纸质档案10万余卷、销售服务分公司纸质档案3.5万余卷,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纸质档案4万余卷。
目前,所有档案均存放于滨海新村西区信息楼档案库房内。该库房现已面临存储空间严重不足、保管设备设施陈旧、线路老化等问题。为保障档案实体安全、满足未来十年档案存储增量需求,并符合档案库房“八防”专业标准,现拟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范围内租赁一处符合要求的专业档案存储场地。租赁场地面积至少1200m²独立结构场所,无拼接,无上下楼,非钢结构库房。
服务期限:租赁期5年,实际租赁期自合同签订后,按改造投用验收之日起顺延执行。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2026年7月-8月
1、投标人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格条件
如为自有产权,需提供土地证或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证件所属权应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如乙方为授权使用权人:须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正式产权授权书,授权书需清晰列明仓储场地地址、具体厂房范围、授权运营事项(含租赁、仓储服务)、有效授权期限;授权出具主体为房产产权所有者,授权有效期须完整覆盖本项目服务周期。
如为使用权证明,需提供租赁合同等使用权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该租赁区域的产权证明文件(产权所有者与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名称一致,并提供租赁合同项下的发票或其他付款证明材料),使用权期限应覆盖本次的需求时间。
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技术关键指标,如当前不具备,需要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库房投用后具备甲方相关要求。
建筑承重:楼面荷载 ≥ 12 kN/m²。
消防系统:档案库区采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环境控制:配备恒温恒湿空调系统,确保温度14℃-24℃(±2℃),相对湿度45%-60%。
安防系统:1080P高清监控全覆盖,录像存储≥180天;配备红外入侵报警装置。
空间与布局:租赁面积≥1200㎡;档案库区与工作区必须物理隔离;具备独立涉密库房。
4、交货期/工期:预计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场地交付及必要的适应性改造,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具备档案搬迁条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6月25日18:00:00)至(2026年07月02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
联系人:梁振东 电话:022-25802248
邮箱liangzhd4@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通用服务品类部)
2026年06月25日17:00:00 
 
2026-06-25 18:00:002026-07-02 17: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计划公开-技术要求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