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华鹤公司-2026年仓储物流部筛分机购置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华鹤公司-2026年仓储物流部筛分机购置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7.10)至(2026.7.16)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化学采办共享中心设备品类部
电话: 089825500151
2026-07-10 11:00:002026-07-16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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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技术询价文件-2026年华鹤公司筛分机购置项目 (1).doc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华鹤公司-2026年仓储物流部筛分机购置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华鹤公司-2026年仓储物流部筛分机购置项目 | (华鹤公司-2026年仓储物流部筛分机购置项目,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2026.7)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性文件,投标时需提供所有证明性文件的原件及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筛分机项目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和到货验收证明或结算发票(发票上需体现合同名称或者设备名称)。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和到货验收证明或结算发票(发票上需体现合同名称或者设备名称)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原始基础数据及设备尺寸不完全精确,投标人如需对设备进行测绘,应提前进行现场踏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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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7.10)至(2026.7.16)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化学采办共享中心设备品类部
电话: 089825500151
2026-07-10 11:00:002026-07-16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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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询价文件-2026年华鹤公司筛分机购置项目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