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国工商银行乌海分行物业管理定点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乌海分行物业管理定点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乌海分行物业管理定点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乌海分行物业管理定点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XZB】20260669
(3)预估金额:每年度280.7993万元人民币,三年合计842.398万元人民币。
(4)入围数量:在满足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入围规则前提下,最终入围1家。
2.2招标范围
为乌海分行本部及辖属支行的保洁、厨师、会服、司机等人员进行的物业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供应商资格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以实际为准。
2.5服务地点
乌海分行本部及辖属支行。
2.6质量标准
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所有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承诺函);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②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负面供应商清单内;(提供承诺函,禁入名单和负面供应商清单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同一合同子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投标人须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提供承诺函)
3.2专用条款:
1、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本部及所辖支行所在区域;(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本部及所辖支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年07月16日上午12:00时至2026年07月23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在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15661210706@163.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②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③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④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条款第2-8项和专用条款第4-5项所列情况的承诺函;
⑤提供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网站查询截图;②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网站查询截图;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截图;
⑥提供近一年(2025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⑦提供近一年(2025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⑧投标人联系单(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此报名审核结果不作为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4.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账号:4110 624 000 1801 000 5642
行号:301491000769
转账时需备注【HXZB】20260669+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08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育星园8号楼B座405会议室。
5.3递交方法: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育星园8号楼B座405会议室。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工银集采(icbc.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联系人。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北路77号中国工商银行
联系人:赵主任
电 话:0473-2096116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育星园8号楼B座401室
联系人:张成、李月晓
电 话:15661210706(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30,如遇【电话占线、或未接、或非工作日咨询】,请发短信或邮件)
邮 箱:15661210706@163.com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6日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乌海分行物业管理定点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乌海分行物业管理定点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乌海分行物业管理定点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XZB】20260669
(3)预估金额:每年度280.7993万元人民币,三年合计842.398万元人民币。
(4)入围数量:在满足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入围规则前提下,最终入围1家。
2.2招标范围
为乌海分行本部及辖属支行的保洁、厨师、会服、司机等人员进行的物业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供应商资格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以实际为准。
2.5服务地点
乌海分行本部及辖属支行。
2.6质量标准
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所有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承诺函);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②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负面供应商清单内;(提供承诺函,禁入名单和负面供应商清单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同一合同子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投标人须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提供承诺函)
3.2专用条款:
1、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本部及所辖支行所在区域;(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本部及所辖支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年07月16日上午12:00时至2026年07月23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在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15661210706@163.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②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③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④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条款第2-8项和专用条款第4-5项所列情况的承诺函;
⑤提供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网站查询截图;②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网站查询截图;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截图;
⑥提供近一年(2025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⑦提供近一年(2025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⑧投标人联系单(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此报名审核结果不作为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4.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账号:4110 624 000 1801 000 5642
行号:301491000769
转账时需备注【HXZB】20260669+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08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育星园8号楼B座405会议室。
5.3递交方法: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育星园8号楼B座405会议室。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工银集采(icbc.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联系人。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北路77号中国工商银行
联系人:赵主任
电 话:0473-2096116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育星园8号楼B座401室
联系人:张成、李月晓
电 话:15661210706(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30,如遇【电话占线、或未接、或非工作日咨询】,请发短信或邮件)
邮 箱:15661210706@163.com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