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上海-2025~2027年海管路由调查服务征集公告
项目详情
有限上海-2025~2027年海管路由调查服务征集公告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2025~2027年海管路由调查服务
项目概况:根据《海底管道完整性管理解决方案》要求以及五年期海管路由调查规划安排,2025年至2027年拟对天外天至宁波终端天然气海管等17条海管实施路由调查工作,及时掌握海管赋存状态。
服务地点:东海海域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基本要求
说明:标注“★”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条不满足将导致评议不合格。未标注“★”条款为一般要求,一般条款偏离超过3项(不包含3项),视为评议不合格。
三、其他要求
1.响应人可提交资料时间:发布时间至2027年9月30日。
2.报价币种:人民币
3.在每年4月、10月集中组织对响应人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通过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发布评议结果公告。
4.本次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
联系人:
1)需求单位:张超
邮箱:chenchg36@cnooc.com.cn;电话:021-22830324
2)发布人:朱晓莹
邮箱:zhuxy@cnooc.com.cn;电话:021-22831339
四、附件清单
附件1:形式合同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响应函(含报价格式)
意见反馈
附件
2025~2027年海管路由调查服务(响应函).docx
2025~2027年海管路由调查服务(形式合同).doc
2025~2027年海管路由调查服务(技术要求).docx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2025~2027年海管路由调查服务
项目概况:根据《海底管道完整性管理解决方案》要求以及五年期海管路由调查规划安排,2025年至2027年拟对天外天至宁波终端天然气海管等17条海管实施路由调查工作,及时掌握海管赋存状态。
服务地点:东海海域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基本要求
|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通过多轮谈判确定。 |
| 1.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联合体供应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 ||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
| ★备选响应方案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是否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主体 |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A.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B.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zjbqyzzcx/index.html)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海底管道调查类项目业绩,且至少有1项业绩作业涉及水深大于90米。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 ||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A.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2项项目负责人相关工作经验;B.物探工程师2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1年以上海管路由调查相关工作经验;C.定位工程师2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1年以上海管路由调查相关工作经验;D.陆地支持5人或以上: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上述A、B、C、D人员为本项目关键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投标文件须提供上述关键人员的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社保证明文件。同时投标时应承诺,实际提供现场服务的上述关键人员需要和投标文件一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则需提前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更换的人员需要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格要求。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不连续亏损的财务指标。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满足不能连续亏损的财务指标。 | ||
| ★诉讼情况(包括仲裁) | 需提供2020.1.1-至今诉讼(包括仲裁)情况,未决诉讼及仲裁案例累计标的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提供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 1)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企业及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行贿犯罪信息,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提供给招标人; 2)请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本企业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提供给招标人,对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请至最高人民法院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企业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提供给招标人,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请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本企业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提供给招标人,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 ||
| 其他要求 | 《关于中国海油人员及亲属在本公司任职情况说明》 | ||
| ★供应商不得存情形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招标相关品类的; 3)投标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供应商管理模块”中“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以上所述投标人,包括分包商和联合体成员。 | ||
| 1.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报价 | 1)报价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即各项报价应明确不含税价格以及该项货物/服务对应的税率和不含税及含税价格; 2)报价要有明确的价格及分项价格,并详细说明价格构成; 3)本项目报价单不能出现隐含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并承诺报价为清楚了解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工作后的最终报价; 4)在报价有效期和合同期内,价格不受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任何情况下价格保持不变。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120天,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海管路由调查施工方案。 2)有针对本项目的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对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和特点给出了针对性的技术分析和建议。技术措施针对服务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有充分保障。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作业许可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航行通告等。 |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控制计划、措施目标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经验业绩丰富,对质量体系各管理要素的要求描述完整,有难点、重点内容和具体措施,有沟通协调内容或程序,可操作性强。 |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海管路由调查安全方案。建立针对本项目完善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保证体系,体系健全,HSE计划结构全面,措施可靠,针对性强。 |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完整合理、风险识别及控制措施能满足环保要求,环保计划结构全面,应急响应组织、职责、程序、资源明确。 | ||
| 组织机构 | 提供组织机构图、岗位职责。 | ||
| 商务/合同偏离 | 是否存在不可接受的偏离 | ||
| 技术偏离 | 是否存在不可接受的偏离 | ||
| 2.1 | 增值税处理 | 本项目以评审后的不含税价格为评审价格进行评审。 如含增值税价格与不含增值税价格×增值税率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 |
三、其他要求
1.响应人可提交资料时间:发布时间至2027年9月30日。
2.报价币种:人民币
3.在每年4月、10月集中组织对响应人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通过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发布评议结果公告。
4.本次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
联系人:
1)需求单位:张超
邮箱:chenchg36@cnooc.com.cn;电话:021-22830324
2)发布人:朱晓莹
邮箱:zhuxy@cnooc.com.cn;电话:021-22831339
四、附件清单
附件1:形式合同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响应函(含报价格式)
意见反馈
附件
2025~2027年海管路由调查服务(响应函).docx
2025~2027年海管路由调查服务(形式合同).doc
2025~2027年海管路由调查服务(技术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