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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清洁能源研究院隔膜泵购置-20260708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清洁能源研究院隔膜泵购置-20260708)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1
(清洁能源研究院隔膜泵购置)
(清洁能源研究院隔膜泵购置,数量:3套;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技术文件》)
(2026年7月)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4.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认证证书正在换证阶段或已取证暂未录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需提供由换证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在办理换证业务,且证明已经认证通过的说明。】
二、股权证明文件: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第三方网站查询记录截图,此证明文件将作为评标/评审参与应答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时的依据。
备注:如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文件无法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以及与其他应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三、信誉要求:
1.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应答人应按照模版格式,对涉及信誉情形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章。如应答人未提供或不符合填报要求以及无法满足承诺项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备注: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结果进行评审,如查询不合格则废标处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料提报要求相关附件”。
2.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3.应答人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供应商提交注册申请后,由供应商及时告知项目联系人,完成供应商注册申请,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如供应商未及时告知,造成未完成注册无法参与投标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本次采购只允许制造商参与:本次采购仅允许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参与。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应答人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内容界定供应商属性,须填写《供应商承诺书》,并根据《制造商属性证明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书首页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作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书》和《制造商属性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料提报要求相关附件”。
四、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隔膜泵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含签署时间)、供货内容、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全额发票(结算全额发票也可作为验收证明文件)。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全额发票(结算全额发票也可作为验收证明文件)。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格且有效的业绩,全部发票不得出现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发票真伪,如查询发票出现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本项业绩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如包含多项业绩,每项业绩均按照以上要求评审,如所有业绩评审均不合格,则此项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五、卖方承诺:承诺格式详见《技术要求承诺书(格式)》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7月1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业绩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汪家佳
联系电话:0580-8011319/13587094507
邮  箱:wangjj58@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中心)
                                                                                                               2026年07月08日
2026-07-08 17:00:002026-07-14 21: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计划公开操作及注册指南!.docx
商务建议书.docx
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料提报要求相关附件.zip
采办计划公告.docx
CGBZ-ⅡHF0167-2025 采购标准-化学药剂注入泵.docx
清洁能源研究院隔膜泵购置-附件.rar
附件4:投标(应答)意向确认书.docx
技术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