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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航运项目组广东水运能源及深圳船舶能源同期资料本地文档服务计划公示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绿色航运项目组广东水运能源及深圳船舶能源同期资料本地文档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广东水运能源及深圳船舶能源同期资料本地文档服务
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为中海油广东水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及中海油(深圳)国际船舶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出具符合属地税务局要求的本地文档同期资料和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2、项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
3.服务期限:3年,采用1+1+1合同模式。
2026年7月
1. 法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资质均要求处于有效期范围)。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资质均要求处于有效期范围)。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登记证书。
3.业绩:
(1)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已完工的同期资料本地文档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批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油广东水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2026-07-15 16:00:002026-07-2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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