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 1 | 商务评审项 | ★投标的有效性 | 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 |
| ★营业执照 | 1.如果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如果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 ★协议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6个月。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 ||
| 付款条件和方法 | (1)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交工作成果,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有权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向甲方申请合同价款。 (2)如果甲方对乙方出具的该等发票和提供的相关支持文件无异议,应于收到该等发票和相关支持文件之日起【四十五(45 )】日向乙方付款。 | ||
| ★合同条款 | 投标人应承诺对合同条款的偏离都已逐条列明在“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和合同条款偏离表”,未列明的偏离则视为全部接受,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实质性修改。 | ||
| ★报价要求 | 1.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附加条件的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填报价格,且不得更改分项报价表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3. 报价明细表中的服务范围不允许偏离,不允许有报价缺漏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 ★分包 | 投标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 ||
| 现场核查 | 招标人有权对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源进行现场核查,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组织的现场核查,是否进行考察由招标人进行确定。 | ||
|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 | 上述商务条款中除了加星号的商务条款外,其他商务条款及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均为一般商务条款,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超过3项(不包含3项)(标准合同格式按二级条款记为一项偏离,未提出偏离视为完全响应),视为商务评议不合格。 | ||
| 2 | 技术评审项 | ★执行标准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所有活动都应符合最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 |
| ★投标方服务方案 | 投标方技术文件符合本招标项目总体概述、服务内容、服务范围以及工作量。 | ||
| ★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 按照技术规格书逐条响应提供支持文件。并承诺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 三、乙方的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 | ||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 租赁服务地点 | 投标方场地(天津市临港保税区内) | ||
| ★一般技术条款偏离 | ★技术评议中,除了以上加星号的技术条款外,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技术条款均为一般技术条款,一般技术条款偏离超过3项(不包含3项),视为技术评议不合格。 |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单位 | 预估租赁面积 | 天数 |
| 1 | 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租赁服务年度协议 | 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 | 平米 | 15000 | 1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