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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2026-2029年度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租赁服务年度协议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天津 天津
发布时间:2026-06-1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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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2026-2029年度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租赁服务年度协议
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2026-2029年度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租赁服务年度协议
2.采办内容: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通过租赁外部场地,为特种设备分公司、安装分公司等单位提供物资存储场地代租服务,切实保障各类物资存放,有效满足各单位日常生产运营需求,投标方提供的租赁场地在临港综合保税区内,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场地地面需水泥硬化,地基须坚实稳固、地面平整光洁、并承诺场地承载力每平方米不低于6吨,整体场地条件需全面满足招标方各类物资的存储需求,保障物资存储安全。
3.供货/服务要求:按照具体技术文件要求,完成对应服务。
4.交货/服务地点:天津市临港保税区内
二、基本要求
 

序号
内容
标准
1
商务评审项
★投标的有效性
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
★营业执照
1.如果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如果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协议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6个月。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付款条件和方法

(1)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交工作成果,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有权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向甲方申请合同价款。
(2)如果甲方对乙方出具的该等发票和提供的相关支持文件无异议,应于收到该等发票和相关支持文件之日起【四十五(45 )】日向乙方付款。
★合同条款
投标人应承诺对合同条款的偏离都已逐条列明在“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和合同条款偏离表”,未列明的偏离则视为全部接受,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实质性修改。
★报价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附加条件的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填报价格,且不得更改分项报价表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3. 报价明细表中的服务范围不允许偏离,不允许有报价缺漏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现场核查
招标人有权对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源进行现场核查,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组织的现场核查,是否进行考察由招标人进行确定。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
上述商务条款中除了加星号的商务条款外,其他商务条款及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均为一般商务条款,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超过3项(不包含3项)(标准合同格式按二级条款记为一项偏离,未提出偏离视为完全响应),视为商务评议不合格。
2
技术评审项
★执行标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所有活动都应符合最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
★投标方服务方案
投标方技术文件符合本招标项目总体概述、服务内容、服务范围以及工作量。
★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按照技术规格书逐条响应提供支持文件。并承诺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
三、乙方的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
★服务期限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租赁服务地点
投标方场地(天津市临港保税区内)
★一般技术条款偏离
★技术评议中,除了以上加星号的技术条款外,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技术条款均为一般技术条款,一般技术条款偏离超过3项(不包含3项),视为技术评议不合格。
说明:标注“★”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条不满足将导致评议不合格。未标注“★”条款为一般要求,按照指标偏离项进行评审。
三、其他要求
1. 响应人可提交资料时间:发布时间至2029年6月7日。(有效期的填写规范:应与已签订合同的有效期一致。)
2. 协议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报价应包括了报价人所涉及的管理与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金、保险费用,获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等,以及其它各种形式的费用。
3. 报价币种:人民币
4. 采办共享中心在每年3月、9月集中组织对响应人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通过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发布评议结果公告。
5. 本次项目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商务
联系人:
     1)需求单位
姓名:金伟/智能制造分公司/海油工程  
电话:022-51851986
  邮箱: jinwei2@cnooc.com.cn
2)发布人
姓名:蔡昊/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022-59897791
  邮箱: caihao3@cooec.com.cn
3)发布人管理部门
姓名:孟亚刚/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022-59897803
  邮箱:mengyg3@cooec.com.cn
四、工作量/报价项目清单
预估工作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单位
预估租赁面积
天数
1
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租赁服务年度协议
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
 平米
15000
1095
与实际已签订项目的合同清单保持一致
五、附件清单
附件1:合同文本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附件4:技术规格书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6-06-18 17:00:002029-06-08 00: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4:场地租赁服务年度协议技术规格书.pdf
附件1:海油工程-服务类——不动产租赁服务合同-海工(标合)-C-CL-SA-2023-010.doc
附件5:分项报价表-2026-2029年度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租赁服务年度协议.xlsx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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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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