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舟塔乡小壶口瀑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舟塔乡小壶口瀑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11-640521-22-05-1641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舟塔乡潘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舟塔乡潘营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宝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游客服务中心室内装修、主题生态停车场、新建砖混卫生间1座面积50.71㎡。
2.2建设地点:中卫市中宁县舟塔乡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舟塔乡小壶口瀑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6日18时00分至2026年7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5-502718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舟塔乡潘营村集体经济组织
| 代理机构:宁夏宝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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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宁县舟塔乡潘营村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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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55100
| 邮编: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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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仲琪
| 联系人:王露、万立、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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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739588169
| 电话:1739515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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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