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南乐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南乐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第二批)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乐采购磋商-2026-5 | |||||||||||||||
| 2、项目名称:南乐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南乐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第二批)资金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53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5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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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用于小麦、玉米重大病虫害以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病虫监测、绿色防控、生物防治等的补助。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7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文件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响应无效。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5)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濮财购〔2022〕9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需附《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7月17日 至 2026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7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注:使用IE 浏览器)。插入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3.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https://puyang.zfcg.henan.gov.cn/puyang/content?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nelCode=H701001”。 5.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费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南乐县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河南省南乐县光明南路34号 | |||||||||||||||
联系人:秦根辉 | |||||||||||||||
| 联系方式:1890393936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永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号楼7层27号29号 | |||||||||||||||
联系人:于同胜 | |||||||||||||||
| 联系方式:1883815536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 联系人:于同胜 | |||||||||||||||
| 联系方式:18838155366 0371-609892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