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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NPMY[2026]-7-02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后勤第三方服务采购

项目详情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7-16
服务热线:400-870-5191
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后勤第三方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后勤第三方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南平市闽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后勤第三方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NPMY[2026]-7-0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服务期
合同包预算(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后勤第三方服务采购
1(项)
 450000
2026年8月至12月,共计5个月。
 

 
 45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
(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
(1),按照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
(1)。监狱企业,适用于
(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
(1)。信用记录,适用于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其他政策:(“无”)。上述数字指合同包号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资格承诺制,若不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招标(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
(一)-
(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 7月 16 日起上午(8:30至11:30)至2026年 7月 22 日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持《投标报名函》(详见附件一)至福建南平市闽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建安大街山水城南一区2B幢2楼)领取招标文件。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 7 月 28 日上午 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南平市闽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建安大街山水城南一区2B幢2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南平市闽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会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建阳区广场西路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四号楼b508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法:13950600355
代理机构:福建南平市闽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建安大街山水城南一区2B幢
联系人:欧工、谢工
联系方法:0599-8515977
 
 
 
 
 
 
 
 
 
 
 
 
 
附1:投标报名函格式
投标报名函
 
致:(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名称)
我方 (投标人全称) 拟参与贵方组织的“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后勤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项目编号:NPMY[2026]-7-02)。
我方确认收到并理解该项目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现正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承诺如下:
1.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按时提交投标文件,不弄虚作假、不围标串标。
2.我方保证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及后续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3.我方授权 (联系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作为本项目的授权联系人,负责投标报名及后续沟通事宜。
随函附上以下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报名
投标人(加盖公章):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
日期: 2026年__月__日
 
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