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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阜平县县域医共体强基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7-1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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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县域医共体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县域医共体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已由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阜发改[2026]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293.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价 2219.67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装修改造建筑面积5971.31平方米。包括:阜平县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装修改造306.60平方米,完善给排水、暖通及医用气体设施;医学影像中心装修改造1245.32平方米(包含房间铅防护部分建筑面积289.80平方米),增加空气源系统,完善给排水、暖通设施,新增预装式柴发机1台。城南庄中心卫生院:各楼全面重新装修改造2191.00平方米。平阳中心卫生院:各楼全面重新装修改造2228.39平方米,完善给排水、暖通及医用气体设施,增加空气源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新增预装式柴发机1台。建设地点:阜平县医院、城南庄中心卫生院、平阳中心卫生院。计划工期: 8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 1个月,建设工期:7个月)。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等。具体内容: ①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在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投资不超出初设范围。施工图设计要满足建设单位对本项目提出的各专项设计要求,其中包括功能要求、投资成本要求。 ②设备采购: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③施工:严格按照达到建设单位要求的符合设计规范的施工图纸开始施工,完成全部建安施工内容,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全部成员均需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财务审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8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6 09:00至2026-07-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11 08: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
(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阜平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阜平县卫生健康局或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在线提出,招标人
联系人:魏志方 ,
联系电话: 0312-7220475;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赵东元 ,
联系电话: 0311-83086823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7221440
电子邮箱: fpzhujianju@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平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桥东街 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073200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魏志方
项目负责人: 赵东元
电话: 0312-7220475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308682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fpxwjjghxxg@163.com

电子邮件:
hbctgjyc@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
账号: 63712010200479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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