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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安溪县第三医院彩超机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2)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524]DTY[CS]2026001-1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三医院彩超机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市精科医航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莲亭路827号307单元 1,088,000.00元 97.33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市精科医航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莲亭路827号307单元 688,000.00元 96.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厦门市精科医航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彩超机 彩超机 通用 Versana Premier Power 1.00(台) 1,088,000.00 1,088,000.00

合同包2:
货物类(厦门市精科医航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彩超机 彩超机 通用 Versana Premie 1.00(台) 688,000.00 68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赐凯
评审专家: 张少明 、 张春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泉采协[2024]1号)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各合同包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按1.5%,100万元-500万元的按1.1%,中标人应按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彩超机1:1.596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彩超机2:1.0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安溪县第三医院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祥明路169号
联系方式:1505985927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
联系方式:0595-2256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黄文凤、庄小芳、庄明玲
电话:0595-22567877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市精科医航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市精科医航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下载: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市精科医航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下载: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市精科医航科技有限公司).pdf